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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陕西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加快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打造全国高水平、区域最具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为谱写榆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强化引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能,全方位支持、保障、激励、服务、帮助人才,千方百计成就人才。做深做实团结凝聚、教育引导工作,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谱写榆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生动实践中来。

——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围绕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发挥好科技、教育、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坚持人才工作与全市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实现人才队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以用为本,激发活力。着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积极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社会环境,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让各类人才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各得其所、各展其长。

——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企业承载科技创新人才主体地位,破除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保障等方面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推动企业创新、人才创业、政府创优、大众创造。

——坚持统筹开发,优化配置。统筹推进城乡、南北县市区、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部署人才链,精准实现人才与产业转型、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产城融合、错位发展、全面振兴。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流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高素质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区域人才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人才数量质量稳步增长。全市人才资源总量不断增长,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0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全市本科以上学历人口达到20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口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0%。国家级、省级专家数量和质量有新的提升。

——人才结构布局更加科学。形成高端能源化工、新能源、特色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人才集聚高地,补齐金融管理、城市规划、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等领域人才短板,区域、城乡人才发展均衡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才层次结构更趋优化。

——人才集聚平台初具规模。以创建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为牵引,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积极引进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建成一批高能级创新创业载体,为切实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和科技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发挥磁场效应。

——人才创新活力不断迸发。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全社会研发人员占比达到2%,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到2件,R&D支出占GDP比重增长到2%,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比达到0.2%。

——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实现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与经济总量同步增长,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机制更加开放便捷有效,建成人才公寓2万套,人才服务综合体初步构建。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发展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实施“驼城之光”人才计划,统筹推进十大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活力迸发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加速科技领军人才集聚。围绕打造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以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为依托,以榆林高新区、经开区、科创新城等为支点,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作用,面向海内外知名大学、大院大所和创新型企业,在高端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产业、生物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集聚一批高端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25年,柔性引进两院院士30名,建设“科学家+工程师”创新人才队伍50支,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50个,培养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专家50名,培育科技经纪人500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经开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

2.培育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打造一支敬业奉献、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建成“技能大师”和“劳模工匠”工作室20个、企业培训中心3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培育乡村工匠1000名,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突破6万人。(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3.打造“双碳”人才区域高地。围绕加快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以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为目标,依托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能源学院榆林分院、西北大学榆林碳中和学院等,打造高水平“双碳”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政策管理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到2025年,培养“双碳”复合型创新人才500名、能源化工产业实用型人才5000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经开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

4.促进企业家人才蓬勃成长。围绕企业做强做优做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原则,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批榆林品牌的现代企业。到2025年,培养国企领军人才50名、国企骨干人才200名、国企专业技术人才200名,选聘3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民企发展,培养中小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30000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5.塑造榆林气派的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培养理论、新闻、出版、网络宣传、对外传播等方面优秀人才,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壮大非遗保护传承骨干队伍,扩大宣传思想文化各领域人才队伍规模。到2025年,培养在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宣传文化领域人才1000名,建设“文化名师工作室”50个,推出更多增强榆林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化文艺作品。(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文联、榆林传媒中心)

6.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围绕加快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以打造区域物流枢纽、区域金融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目标,设立服务业人才孵化示范基地,拓宽培养渠道,打造一支高层次、专业化、技能型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引进培育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物流、文旅、电子商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500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

7.推进教育人才全面振兴。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坚持“内培外引”,实施教育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大力推进“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发挥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教学能手工作站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教育人才数量和质量。到2025年,培育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师100名,培育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1000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30000名。(市教育局)

8.建强特色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围绕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大力引进支持一批带动品牌学科、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高端医疗卫生团队和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培养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公共卫生人才、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等。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市级重点专科40个,建成院士(中医药)工作站1个、国家级名老中医工作室6个,引进培育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10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市卫健委)

9.充实青年人才“蓄水池”。围绕激活高素质人才储备的活水源头,启动榆林籍青年人才“蓄水池”工程,持续开展刚性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工作,大力培养储备使用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到2025年,引进储备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名,支持培养优秀青年拔尖人才3000名,招引大学生和其他各类青年人才60000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团市委)

10.壮大乡村振兴人才生力军。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评选,分级分类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壮大乡贤群体机制,引领激励各方面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到2025年,创建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100个、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0个,培养高素质农民10000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

大力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着力打造改革试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等五大平台,为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提供广阔舞台。

1.加强秦创原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榆林高新区创建市级秦创原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以新发展理念推动人才治理体系、政策体系、平台体系、生态体系、结构体系迭代升级,在人才招引、培养认定、分类评价、股权期权激励、薪酬制度改革、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离岸创新创业、高端人才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人才制度创新先行示范区和“秦创原”建设样板。到2025年,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在各县市区、产业园区推广。(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基础创新、转化创新、规模化生产全链条创新,全力推进科创新城建设,用好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等平台,筹建能源陕西实验室,加快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建设政产学研用全链条创新平台,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平台3个,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20个,建设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经开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

3.加强创业平台建设。支持鼓励县市区、园区、单位、企业建立企业孵化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发展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组织品牌化、系列化创业活动,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创业格局,为人才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辅导、资金对接、项目推荐、法律援助等优质服务。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10个、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40个。(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经开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

4.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启动建设榆林市科技大市场,强化“榆林市产学研合作联盟”作用,用好科技成果引导转化基金,建设以产业行业分类的科技成果库,培育发展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拓宽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平台,促进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到2025年,建成20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5.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才服务综合体,设立市级人才服务中心,高水平、高标准开发建设榆林市人才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榆林举办,为人才提供信息发布、引进落户、创办企业、政策兑现、医疗教育等优质便捷服务。到2025年,引进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入驻榆林。(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

(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适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人才管理、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提升人才治理现代化水平。

1.创新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党委和政府部门人才管理职责,探索形成人才工作统一管理机制。充分赋予用人单位人才“引育用留”自主权,以“一区一策”方式加强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人才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灵活人才引进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高端人才,推进流程创新、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二次开发、技术入股、挂职锻炼、人才租赁等方式招才引智。推广人才举荐制,加大以才引才、以才荐才力度。对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或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辟绿色渠道精准高效引进。每年设立300个专项事业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鼓励建立一批“创新飞地”、“人才飞地”、“离岸孵化”、“研究总部”等。(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经开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

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榆林学院升格榆林大学,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一流学院、建设一流学科,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推进企业、行业领域首席技师制度和现代学徒制,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机制,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4.优化人才使用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赋予其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形成选择范围宽、用人机制活、作用发挥好、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建立完善科研任务“揭榜挂帅”、“赛马”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5.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探索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为人才跨区域、跨行业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通过公开选拔和组织选派等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年轻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6.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方评价”改革,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人才评价倾向。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应政策。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人才类别,改进评价考核方式,建立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以创新创业扶持、人才安居、医疗服务、子女教育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人才保障服务。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各类要素参与分配模式,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实施成果转化风险免责制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和工作统筹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责任具体抓,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履行抓战略、抓政策、抓项目、抓协调、抓保障、抓服务、抓安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落实、重要工作推进、重点人才服务。

(二)细化工作职责。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人才工作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机制,对照行动计划细致研究每一项工作任务,逐一制定可操作、能量化、好兑现的实施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年统筹谋划推出一批特色人才工作载体、项目,全力推动各项任务早突破、早见效。

(三)优化资金投入。持续优化人才发展投入增长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人才投入体系,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状况逐步加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科技、教育、人才、产业资金。各级各部门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吸收和募集社会资金。加强人才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评估,提高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强化考核评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和分析评估重点措施、节点任务、工作落实情况,推动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一贯到底,抓出成效。要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专项督查贯彻落实情况,考评结果作为经费支持、教育培训、评优评先、激励约束等重要依据。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每年年底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人才工作、行动计划落实等情况。